川喜电器详解:用户注意了,这类灶具不能用
本文章由川喜电器用户上传提供!
近日,义乌市执法局赤岸大队查获了一起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案件,当事人将面临500元罚款,同时征信也将受到影响。
当天,赤岸大队执法人员对某企业食堂进行检查,在检查燃气使用情况时发现该食堂的燃气灶没有熄火保护装置,而这种灶具早已经被明令淘汰了。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GB 16410-2007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明确规定,家用燃气灶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否则禁止生产和销售,2019年3月1日实施的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也将熄火保护装置列入强制性标准。
食堂的经营者谷某表示,这个燃气灶已经用了好多年,他也知道不安全,所以平时一般都用另一台新的,只是偶尔来不及时会用一下,没想到就被查到了。当得知不仅要处罚还要扣信用分时,他十分懊悔。
所谓熄火保护装置,就是灶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在使用灶具时,灶火有可能被溢出的汤水浇灭或被风吹灭,此时,熄火保护装置会感应到,能在60秒内切断气源,实现自动断气。如果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火苗被扑灭后气体会继续泄露,极易发生危险。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由于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燃烧器具而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可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燃气用户,在规范用气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使用合格的灶具。如果发现销售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的,请第一时间拨打96150举报。
声明: 本文章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请尊重作者川喜电器,川喜吸油烟机,川喜厨房电器文明转载也是一种美德。转载请保留链接!本文章由http://www.chuanxichuwei.com川喜厨卫电器用户上传提供。